2008年,财政部、商务部为了扩大农村消费,带动工业生产,促进城乡协调发展,保持国民经济平稳较快发展而实施的“家电下乡”,自去年12月1日起,其实施范围扩大到14省、区、市,今年2月1日起将在全国推广,实施时间暂定4年。这一让农民购买彩电、冰箱(冰柜)、手机、洗衣机4类产品后可以按产品销售价格13%的比例得到财政补贴的重大举措,农民对此是打心眼里高兴。
的确随着新农村建设的步伐日益加快,送科技下乡、送温暖下乡这些让农民得到实惠的系列活动,已经成为农民眼里看重、心里期盼的暖心窝的大好事,绝不亚于逢年过节给他们带来的喜悦之情。但是,与以往“下乡”不同的是这次下乡的是“家电”,不仅需要农民掏钱购买,而且农民是否消费得起还有待考证,究竟是一块香饽饽还是一根鸡肋,在家电下乡给农民带来一份期盼和欣喜之余,不容忽视的问题,诸如家电质量和售后、补贴款何时到位、农村的基础硬件设施以及农民生活现状等等,都不得不让我们多一份冷醒的思考,着实为农民兄弟们担着一份心。
俗话说,“好事做到底”。不管做什么好事,一旦实施不下去,半道夭折了,就很可能让事情的发展背道而驰,出现和良好预期不相符的后果。农民的大多数还是弱势群体,定点定销的家电产品在下乡之前就一定要充分考虑到是否符合农民的使用习惯和实际要求。很多农民,为了子女上学,年积日累的攒钱,吃肉都是难得的生活改善,为了省电费甚至晚间尽量缩短照明时间。试问,这样的农民兄弟们舍得买一台冰箱摆在家里吗?即便买了又舍得用吗?用了又该往冰箱里面存储什么东西呢?
再有这下乡家电的进货源头一旦把关不严,将那些商场积压甚至被市场淘汰的产品流入到农村,摆进农民家里,这质量问题、售后和技术指导能保证跟踪服务落实到位吗?万一家电出了故障,又得不到及时的维修和售后服务,折腾得农民欲诉无门、欲哭无泪,最终将家电束之高阁,如此还有“温暖”可言吗?要知道对于购买这下乡家电的农民来说,他们花出的每一分钱都是血汗钱啊!
农村,尤其边远农村的农民即便高高兴兴地把家电买回家,然而长期以来农村供电、电压不稳的老大难问题以及农电价格过高、不通有线电视、通讯信号覆盖率偏低等现状,势必又会让农民备受困扰,这自然会极大地制约农民购买家电的热情。有了政府惠民的下乡家电,但难以正常使用和用不起的话,那么这种可有可无,形同聋子的耳朵的“家电下乡”,岂不就落寞成一种形式,变成闻起来香,吃起来乏而无味的鸡肋了吗?
在社会上、百姓中间,类似这样的疑虑和担心,毕竟是基于客观存在的诸多现实难题而引发的。家电下乡这一系统工程,其出发点是善意的,值得我们肯定,如何让这一善意的初衷能够得到积极的、真正的实现,恐怕不是一个“13%的财政补贴”可以简单解决的。因此说,制定刚性而强化的制度,充分完善这一惠民政策的执行程序与力度,确保惠民经不被念歪,确保农民乐意买、买得起、用得住、而且用的心里踏实,那么才不失扩大农村消费,拉动内需的本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