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今年6月份家电“以旧换新”政策逐步扩大到全国范围,经过中秋和国庆双节的大面积宣传,如今已为消费者熟知。然而,越来越多的人开始尝试这个利好措施时,却发现,自己的旧洗衣机或者旧电视,旧到只用10元便可打发?
“以旧换新”猫腻多
为何在“以旧换新”时,工作人员无论回收到何种电器,都喜欢在回收凭证中勾画“电视机”一项?为何被收掉的旧家电只值10元钱?回收人员上门收走旧机器时只给收据,正常吗?近日,记者接到多起有关“家电以旧换新”的相关投诉。
9月23日,黄先生在中山公园附近某家电卖场购买了一台惠而浦洗衣机,因为了解到有“以旧换新”的政策,就在该卖场门店办理了“以旧换新登记单”。
“不久之后,该卖场的旧品收购商上门将我家的旧洗衣机收走,同时写了张收据给我,”只拿到收据,黄先生已经觉得“这回收有点不正规”。然而,“更加不正规”还在后面。10月16日,他和家人一起去该卖场门店用收据换取“上海市家电以旧换新”凭证时,卖场服务人员在回收到的旧家电栏目中,擅自勾画了“电视机”。“可我被回收的是洗衣机,他们不经我的同意,就在我的回收单中随意勾画,没有道理啊,”黄先生说,“而且,一台虽旧却功能完好的洗衣机只值10元?我随便找个地摊废品收购点卖的价格都比这高的多!”
谁导演了这场“猫腻”
记者了解到,在“以旧换新”政策中,消费者可以得到大致两部分的补贴:一部分为购买新家电所支付总额的10%(例如,购买5000元的电视机,可以得到500元的补贴),另一部分则是数额很小的“旧家电回收款”。
10元的回收款算不算太便宜?为何“旧电视”最讨人喜欢?回收人员只给“收据”的做法,是否合适?
记者随即采访了多年从事家电销售的丘先生,他告诉记者,国家相关部门规定,上门回收的服务人员必须具备一定的资质,才能在回收时对家电的新旧做评估。而有些卖场由于人手不足或其他原因,将回收的环节交给一些旧家电回收的“游击队”,这些人将回收到的功能完好的旧家电以10元的价格收走,转而到市场上以近百元的价格卖掉,然后再买入相应数量的旧电视充数,因为旧家电市场中电视机的数量较多,一前一后,每台电器可赚约七八十元的差价。
“自去年6月份该政策实施以来,很多环节都曾出现过钻空子、蹭补贴的现象”,丘先生说。然而,这些仅仅是“以旧换新”政策实施过程中的“猫腻”之一。丘先生告诉记者,“有些卖场直接为没有旧家电回收的顾客办理‘以旧换新’”丘先生说,“例如,有顾客要购买总价约1万元的电视机,卖场就指使顾客用不到100元的价格,从旧货市场购买一台废旧电器拿来‘换新’,这样,消费者转手就可以得到国家约1000元的补贴,减掉100元,仍然能少消费900元,这样卖场便能招徕许多顾客”。
“原本国家实施‘以旧换新’的政策,是出于惠及消费者和环保等方面的考虑,”资深家电专家陈惠民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此前,上海的国美商场曾被有关部门暂停‘以旧换新’政策实施资格,这说明国家正越来越严格地加以管控。
由于该政策涉及环节众多,因此各地经贸委、工商局、质监局、物价局等许多部门皆可进行监管。同时,各大卖场出于自身可持续发展的需要,也要自觉对容易产生猫腻的环节进行控制,切勿图一时之利而损伤在消费者中辛苦经营起来的品牌。”
这潭水到底有多深?
消费者在“以旧换新”过程中可以得到10%的补贴,假如这笔钱用来补贴有更换需要的消费者,是物有所值。可如今,很多钱流入了不法卖场和旧家电贩卖机构的腰包。记者在采访中还了解到,有些卖场利用“一个身份证可以有3次换购机会”的政策,利用员工的身份证疯狂换取10%的补贴,“等拿到补贴之后,用员工身份证购买的新电器则回流到商场内部,通过‘做账’等方式重新摆入货架,进行售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