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能家用电器的智能化技术通则》是根据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国家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编号:20072971-T-607)制定的、适用于家电行业各类产品的通用标准。该课题由中国人工智能学会智能产品与产业工作委员会和中国轻工业联合会联合提出,由全国家用电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并组织行业内的部分企事业单位参加起草,由中国家用电器研究院担任起草工作组组长单位,北京工商大学担任起草工作组副组长单位。
一、 标准制定工作过程
中国家用电器研究院于2008年上半年成立了《智能家电的智能化技术通则》标准起草工作组。在该标准的提议和起草过程中得到中国人工智能学会的大力支持与协助。
起草工作组于2008年3月开始进行相关材料的收集和试验验证的准备工作。2008年6月上旬初步完成了该标准草案。2008年6月18日,起草工作组在北京召开第一次会议,邀请了家用电器行业大中型企业技术部门负责人、科研机构负责人、国家质检部门负责人、中国人工智能学会有关领导及相关媒体记者等各界人士,对该标准草案进行了深入讨论。会后,工作组根据讨论会上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进行了认真修改,形成该标准的征求意见稿,并发给家电行业内的相关企业单位、标准科研机构和检测机构,公开征集对该标准的意见。
2009年,在对收集到的意见进行分类、归纳、整理和深入分析的基础上,起草工作组对标准的框架重新进行了重大调整,形成该标准的修改稿。2009年11月,起草工作组在京召开第二次会议,对标准修改稿进一步完善,形成修改后的标准征求意见稿。会后,起草工作组将修改后的标准征求意见稿发给行业内的部分企业单位和检测机构,再次公开征集对标准的意见。
该标准征求意见稿共发出25份,收回7份,收集各类意见和建议11条。在多次反复听取专家和企业意见的基础上,起草工作组对收集到的意见进行了分类、归纳和整理,采纳了其中的合理意见,形成标准送审稿草案。
二、 标准编制原则和主要内容
1.编制原则
针对国内市场上智能家用电器的实际情况,引导和规范家用电器智能化技术应用的健康发展;既体现智能技术应用的先进性和科学性,又体现对企业应用智能技术的鼓励和推动;有助于提高生产者的技术创新能力、经销者的市场判断能力和消费者的选择辨识能力,达到规范市场和促进技术进步的目的。
标准在编制过程中充分考虑了智能技术的科学内涵和智能家用电器的制造及市场销售的特点,在产品检测与评价方法上,力求在符合技术原理的基础上使操作简化且有效。
2.主要内容
该标准将家用电器的智能特性检测与评价内容分为智能特性、智能技术、智能结构三个层次,将检测与评价方式分为整机检测、联机检测和脱机检测三种方式。主要内容包括:
(1) 根据智能家用电器的特点,规范了产品“智能特性”的概念与定义;
(2) 规定了家用电器智能化技术的概念和内容;
(3) 规定了家用电器智能控制系统结构的概念和内容;
(4) 规定了家用电器智能化技术应用等级的检测与评价方法;
(5) 规定了家用电器智能技术应用等级评定程序和评价标准。
考虑到标准实施过程中会面对空调、冰箱、洗衣机等多种家电细分行业的不同需求和特点,在起草该标准时保留有必要的标准细化空间。
三、 标准制定的必要性分析与紧迫性
必要性 智能化技术应用与产品智能化是现代信息化社会发展的技术前沿和必然趋势。近年来,随着我国智能化技术的发展,智能化产品特别是智能家用电器产品的研制、生产和销售已取得长足进步。智能家用电器产品具有品种多、产量大、附加值高、与百姓生活和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特点,而且对其智能性能的要求和质量评定程序具有技术特殊性。针对智能家用电器产品的这些特点,制定一个内容具体、专业性强、易操作的智能家电产品标准,能有效地推进智能家用电器的智能技术应用质量不断提高,从而提升行业的整体技术水平,为制造商、销售商、监管部门、消费者提供一个具有较高的技术权威性、较强的操作性和指导性的评价智能家用电器产品“智能”水平的依据。
紧迫性 目前,国内家电市场上冒出不少并未采用任何智能化技术却打着“智能”旗号的家电产品。这些名不副实的“智能”产品,借“智能”概念大幅增值,扰乱了家电市场,侵害了消费者利益,影响了智能产品的信誉,增加了政府有关部门的监管成本和技术难度。因此,相关企业、政府有关部门以及广大消费者,迫切需要一个对智能家电产品进行界定与评价的统一标准,作为对智能产品进行质量监督的依据。
从长远看,智能家电的标准化工作将直接影响到我国家用电器行业从信息化向智能化迈进的战略进程。
四、 预期的社会经济效果
在家用电器已经基本实现了自动化和信息化的基础上,进一步实现智能化,可有效提升产品附加值,从而产生可观的经济效益。智能化的家用电器,不仅可以实现作业过程的自动化,显著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还可以实现全程优化,降低物耗、能耗和环境污染,具有节能环保的社会效益。
标准的实施,在有力地促进家用电器智能化的同时,可以在以下方面取得显著的社会经济效益:
(1) 从技术层面上,为优秀智能家电产品提供市场信誉保障,使掌握高新智能技术且遵守法规的企业避免因无序恶性竞争而造成经济损失;
(2) 从技术检测、仲裁的角度,为优秀智能家电产品的开发和生产提供技术服〖JP2〗务,从而进一步调动和鼓励企业技术创新的积极性,提高企业用于新技术开发投入的预期效益;
(3) 发挥技术导向作用,引导经销商优选正规智能家电产品,避免和减少因假冒产品而造成的市场和经济纠纷,从而促进生产企业扩大生产规模,同时提高销售渠道的经济效益;
(4) 有效降低了政府有关部门的监管技术难度和监管经济成本;
(5) 对智能家电的概念与内容给予明确的权威的技术定义,并且规定智能家电必须具有消费者可感知的具体智能特性内容,从而提高了消费者对智能家电产品的实际辩识能力,从市场购到货真价实、物有所值的满意商品,避免因缺乏相关国家技术标准而造成的消费者经济损失。
据悉,目前尚无同类国际标准,且无相关国家标准,该标准在国内属首次制定。